霍山县清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社会服务承诺制度霍山县清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一、 供水水质 出厂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月检全分析项目执行国家标准106项全项检测;水质监测点遍布全县,定期向社会公布水质信息。 二、供水水压 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98%以上。 三、供水管网维修 1、主管道维修 DN100mm(含DN100)以上管道修复时限(不含通水时限)为:DN100mm管道4小时 DN200mm管道8小时 DN300mm管道12小时 DN400mm以上管道24小时 2、发现或接到报漏,30分钟内赶赴现场,及时堵漏,尽力抢修,同时下达停水通知。事故抢修及时率100%,连续维修。 3、水表及表后维修 接用户通知后,一日内安排人员维修,工作时限一般不超过24小时。按规定完成水表周期校验、维修、更换任务,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不得将水表及配件交用户自选维修。 4、接水工程、管道维修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现场做到有告示、围栏和安全标记,施工结束料净场清。 5、管线巡检 主管道巡视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每天巡视一次,发现漏点及时上报,发现私自接水,损坏管线及设施,应当场制止,及时上报。 四、停水通知 1、计划停水。有计划的供水管道检修、接点需停水,较大范围停水提前48小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停水消息,小范围停水提前24小时以公告方式通知用户,承诺达标率100%。 2、抢修(突发)停水。在抢修同时以公告方式通知用户。 五、24小时服务热线(0564-5027110) 1、铃响三声必有应答。 2、用户来电处理率100%。 六、窗口服务 1.文明用语、举止大方、主动热情、优质高效。 2、供水公司营业大厅8:00-17:30(中午不休),春节假日除外。 3、客户办理更名、更改账号、报停等供水业务,手续资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4、用户办理用水性质变更的,当日受理,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用户,确认到现场勘察的时间。依据《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水费价格明细表》,如符合变更要求,用水性质将于次月完成变更;如不符合要求,现场勘查时将告知用户。 5、用户首次办理增值税票开据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开票资料(包括公司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公司地址),当天受理;首次开票成功之后,后期开票仅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七、抄表收费 1、抄表准确及时,抄表到位率100%、及时率100%。 2、抄表当月及时送达水费通知单。 3、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发布的水价标准收取水费并公示水价信息。 八、投诉与监督 欢迎对供水服务工作予以监督,服务监督电话:0564-502230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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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公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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